《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解读 |
近期,省政府以苏政发〔2020〕38号文印发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要求,明确了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是我省在未来3年统筹推进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我省的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创新高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苏南自创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对标创新一体化先行区的建设目标,苏南自创区建设仍然还存在着区域协同不够、整体性推进措施少等问题。为此,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苏南自创区建设要围绕一个领导机构、一套实施体系、一批支撑平台、一批攻关项目的“四个一”要求,在国家规划框架下,开展实体化运作,形成新的制度性安排和操作性举措,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打造高水平的“创新矩阵”。在此背景下,省政府编制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推进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四个一”的建设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统筹协调,着力在建立实体化运作的一体化组织工作体系、一体化建设重大科技支撑平台、一体化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一体化实施工作推进体系等四个方面用功发力,力争到2022年,苏南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效率大幅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2%,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5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6%,基本建成与现代产业体系高效融合、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创新价值高效体现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 三、科学高效的工作组织机制是加快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省苏南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决策、咨询、执行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推进一体化发展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 在决策环节,成立苏南自创区理事会,研究提出苏南自创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以及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审议年度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经费预算等事项,作为统筹协调和决策执行机构,统筹协调苏南自创区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在咨询环节,成立由规划、产业、经济、科技、管理、金融、企业、法律、生态环境等方面资深专家组成的苏南自创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提出高质量的咨询建议,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在执行环节,以市场化模式设立实体化运作的苏南自创区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苏南自创区重大科技平台和项目实施的管理服务,承担创新型园区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等专业化科技服务工作。 四、重大科技平台和项目一直是苏南五市政府、高新园区及企业关注的热点,未来3年准备如何推进? 《实施方案》把统筹实施跨区域、全局性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作为推进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未来3年计划按照“统筹布局、开放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省与地方联动,共同部署实施一批跨区域、辐射带动面大、具有全局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支撑平台和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在重大科技平台方面,重点推进共建重大科学研究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投资基金平台等4类平台,主要包括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等。此外,还将围绕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支持苏南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 在重大科研项目方面,针对苏南地区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为目标,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集成苏南各市优势研发力量共同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科研项目,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力争取得一批“苏南创造”的代表性成果,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 五、江苏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完善苏南一体化实施工作推进体系? 在深化苏南五市创新一体化发展布局的基础上,我省将围绕建立一体化实施工作推进体系,统筹实施6大行动计划,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是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突出高新区科技创新主阵地作用,加快打造一批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到2022年,苏南自创区高新区进入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达11家。 二是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努力在苏南地区打造一批研发实力与创新成果国际一流、产业规模与竞争能力位居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22年,苏南地区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2.1万家。 三是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强化省市联动和跨市域分工合作,完善高新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试点。到2022年,苏南地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10家左右。 四是实施开放型创新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发挥苏南科教资源丰富和开发开放优势,深化与以色列、芬兰、挪威等重点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技术研发合作,大力提升中以常州创新园等建设水平,举办苏南发展高端峰会等交流活动,有力促进区域间一体化发展合作。 五是实施人才发展一体化行动计划。加快建设苏南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着力构建沪宁沿线人才创新走廊,加强苏南自创区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到2022年,力争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00人。 六是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深入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在区域协同创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寻求突破,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成果。 六、要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有什么保障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实施方案》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布局。在苏南整体区域范围内,从存量优化、增量统筹的角度统筹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创新载体空间布局,统筹集成苏南五市创新创业、人才、企业、产业等各项创新政策,强化一体化协同实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二是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统筹省科技专项资金扩大苏南自创区建设资金规模,推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自创区支持力度,支撑自创区一体化发展。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指导苏南自创区内各高新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自创区建设的责任落实机制,健全自创区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高质量发展实绩的重要内容。组织第三方对自创区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营造自创区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